墨尔本这名警察,烂透了!
警察,本应是公众安全的守护神。
可墨尔本一名警察非但没能保护公众的安全,反而知法犯法,强奸了两名年轻的女孩,让她们此后的生活“像地狱般痛苦”。
据报道,现年58岁的Gregory Booth从Melton Secondary College毕业后,1984年加入维州警方,成为墨尔本西区一名警察。
可入职后不久,他就开始对年轻女孩下手。
1985年,他猥亵了一名年仅12岁的当地女孩。
1988年,当他驾车途中再次看到这个女孩时,他以顺路送女孩为由把对方骗上车,在车后座对这名才15岁的女孩实施了强奸。
事后,他还厚颜无耻地跟女孩说,“orooroo, thanks for that”。
在之后的一年中,他又先后在一座房子的后院和一个公共保护区的空地上两次强奸了这个女孩。
女孩回忆说,其中一次她哭到“感觉自己已经无法呼吸”。
这几次遭遇也给女孩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
她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控诉:
“你为什么要让我的生活变成人间地狱?”
“快40年了,我一直忍受着你对我所做的一切。”
“快40年了,我一直小心翼翼,尽量不让你知道我住在哪里,现在在哪。”
“快40年了,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没有人倾听,没有人帮助,也没有人站出来支持我。”
这个女孩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1988年,身为警察的Booth还强奸了另一名16岁的墨尔本女孩。
据称他趁她熟睡时闯入她的家,强迫她发生了性关系。
两个女孩都对被侵害的事一直保持沉默,直到2016年4月的一天,Booth在一列火车上发现了其中一名受害人女儿的钱包,并将钱包送到了受害人工作的地方。
几个月后,这名受害者终于鼓起勇气,就几十年前的遭遇报了警,并联系了另一名受害者。
随后,已婚、有两个孩子的Booth被指控强奸罪,并被维州警方停薪停职,于2022年正式辞职。
经过漫长的审判,陪审团最终裁定他三项猥亵罪、五项强奸罪、一项强奸未遂罪和一项对16岁以下儿童进行性侵的罪名成立。
法官表示,Booth的警察身份是导致受害者迟迟不敢站出来报警的原因。
本月,维州County Court判处他6年零4个月监禁,3年半内不得假释。
法庭获悉,Booth患有重度抑郁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
他没有犯罪记录,前同事形容他“勤奋、可靠、正直”。
预计他将在上诉法院针对自己的定罪提出上诉。
来源:Herald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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